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,一晚查处两起相关行为
浏阳日报讯(记者李小雷)近日,市城管局集里城管中队会同市路灯办,针对私拉乱接路灯等城市照明设施电源这一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,当场查处两起相关行为。9月15日,记者来到花炮广场附近的公园里,一个音箱立在中央,放着动感的音乐,数十名市民随着音乐舞动。
记者注意到,这个音箱没有蓄电功能,底部有一根通向旁边路灯的电线。顺着电线,记者发现该电线的另一头接在路灯灯杆上,路灯的检修口已被撬开,成为音箱的电源。
“蓄电池用不了多久,插在路灯上更方便,也用不了多少电。”一名广场舞组织者表示,因为没有专门的场地,他们便就地取材,“如果可以,我们愿意出点电费。”
其实,私接城市照明设施电源并非“出点电费”这么简单,除了涉嫌窃电外,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。“把电线接到路灯照明设施上容易导致触电和电线短路。”市路灯办工作人员表示。
记者通过网络检索发现,因为私接路灯电源引发的悲剧并不少,因此触电身亡的人既有小孩,也有成人。
市路灯办工作人员介绍,为了遏制这一行为,在市城管局集里城管中队的牵头下,他们针对这一现象开展联合执法。9月16日晚7时30分,执法人员带着专业电工来到花炮广场,共发现两起私自接用城市照明设施电源行为,分别找到了相关责任人,进行了口头警告和教育。随后,专业电工拆除了私接电线,市路灯办工作人员加固了路灯检修口。
“我们将对这类现象加强巡查,发现一起拆除一起,屡禁不止者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。”执法人员表示,根据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》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城市照明设施,不得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、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。违反本规定,将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;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;造成损失的,依法赔偿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