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19年3月份以来,沙河镇辖区发生2起盗窃通信基站蓄电池案。被盗电瓶是通信基站备用电源,一旦发生停电基站将无法正常运行,会导致周边地区的移动通信中断,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将十分巨大。
案发后,莱州警方迅速抽调合成作战、刑侦等精干警力与派出所民警组成专案组进行攻坚,并将近期夏邱镇、土山镇各发生的一起基站电瓶被盗案件串并一起侦查。
由于嫌疑人作案时都选择夜间作案,案发现场视频监控仅能模糊发现嫌疑人作案时戴着帽子、口罩, 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线索。经过四天的奔波走访,办案民警根据大量周边主干道路监控和排摸线索,确定了盗窃通信基站蓄电池案件系同一男子所为。
3月22日上午,莱州警方在沙河镇将盗窃嫌疑人杜某波在家中抓获。经调查,杜某波自2013年以来先后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。经审讯,杜某波如实供述了自己于2019年2月至3月间,先后窜至沙河镇、土山镇、夏邱镇等地多处通信基站盗窃基站备用蓄电池80余块,涉案价值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。
有心人没把心思用在正道上。在侦查过程中,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并不是将基站24块蓄电池全部盗走,而是只偷20块,在现场留下4块。据杜某波交代,他曾经从基站施工人员处了解到,全部将蓄电池盗走就会触发报警系统,所以每次偷的时候都是留下4块。
杜某波交待了将盗窃的电瓶以每斤3元多钱的价格卖给了平度市新河镇一废品收购站的李某浩。为迅速挽回损失,民警立即赶赴新河镇追赃,在李某浩家中起获被盗电瓶20块。据李某浩供述,部分电瓶又转卖给了滕某文、李某英。民警将嫌疑人员一一带回进行审查。
经调查,2019年2月至3月间,犯罪嫌疑人李某浩、李某英明知杜某波卖的电瓶是赃物的情况下,多次低价收购被盗电瓶80余块,涉案价值10万余元。犯罪嫌疑人滕某文明知李某浩卖的电瓶是赃物的情况下,将电瓶予以转卖,被盗电瓶共计50余块,涉案价值7万余元。
目前,杜某波涉嫌盗窃罪,李某浩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李某英、滕某文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。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。